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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违反选举法,李在明一审获刑1年缓刑2年

发布日期:2024-11-18 19:28    点击次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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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违反选举法,李在明一审获刑1年缓刑2年

据韩联社11月15日报道,当地时间15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韩联社称,如果最高法院确认该裁决,李在明将失去国会议员席位,将无法竞选总统。

李在明出席了当天的宣判并表示将提出上诉。

韩国检方日前以涉嫌“教唆伪证”请求法院判处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3年有期徒刑。

韩国检方9月20日寻求法院判处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两年监禁,理由是他在上届总统竞选期间发布虚假信息,违反选举法。如果法院宣判其罪名成立并采纳这一量刑,李在明将无法参加下届总统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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